11月14日,由文化部命名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仪式,并向四川省、陕西省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出席并讲话。授牌仪式由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主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国家旅游局副局长邵琪伟、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齐晓飞、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出席仪式。
欧阳坚在讲话中说,羌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有着十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理县,以及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既是这次汶川特大地震的极重灾区,也是羌族聚居区。这里保存着众多原生态的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与羌族群众的生产生活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了羌族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5·12汶川特大地震,使羌族丰富的文化遗产遭到了严重破坏。对羌族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赴北川指导抗震救灾时明确提出:“我们要保护好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的古老文化和文明。”刘延东同志也专门指出:“把羌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好、落实好。”据此,羌族文化遗产保护列入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羌族文化遗产比较集中的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是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羌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美好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欧阳坚指出,建立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活态的、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是对特大地震灾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的一种新的探索和重要举措。希望四川省、陕西省在学习借鉴其他保护实验区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订科学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保护措施,重点保护濒危的传统艺术、传统手工艺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保护区内的文化生态环境。要把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发挥文化生态保护对于重建灾区人民群众精神家园的重要作用。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一定会在保护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创造新的经验,取得更大成绩。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抢救保护羌族文化的指示精神,文化部与四川省、陕西省积极配合,商讨地震灾区包括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方案,组织专家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确定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范围,即羌族主要聚居区茂县、汶川、理县、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及毗邻的松潘县、平武县、黑水县,陕西省的宁强县、略阳县等部分相关地区。2008年10月,文化部正式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将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纳入了《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四川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新初,陕西省副省长郑小明在会上发言,表示一定要抓住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战略发展机遇,把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放到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上来,全面做好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工作。
据悉,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要确定1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继闽南、徽州和热贡之后,我国第四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文化部有关司局领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单位和四川、陕西省委、省政府有关同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家中心有关领导,羌族文化保护专家学者,部分在京羌族大学生,以及前来参加演出的羌族民间艺术家出席了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