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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22 访问次数:2709
丰富多彩的资源遗存 仙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绚丽多姿。据对仙居下汤遗址考证,早在六七千年前,在永安溪中下游西部的河谷平原上,就已聚居着仙居人的祖先——瓯越族人。北宋景德四年,宋真宗以“洞天名山,屏蔽周卫,而多神仙之宅”,诏改县名永安为仙居,意为“仙人居住的地方”,建县至今1660余年。历史上,仙居是浙东南沿海连接浙西南腹地的一条重要通道,境内的永安溪水道和苍岭古道构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浙东盐道,繁荣的商业流通带来了丰富的文化交流,大量的文化形式、文化体裁源源不断地流入当地,融入仙居的文化生活,使当地的文化形态不断丰富,文化门类不断扩充,积久而成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 在刚刚结束的仙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共摸清村一级线索131280条,立项调查2万余个,完成重点项目调查3084个。其内容不仅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活习俗,日常社会交往、生育婚丧等的礼仪习俗,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冬至等岁时节庆习俗,而且包括作息起居、生产劳动、工商贸易、民间节会、民间工艺、民间艺术等各个方面。可谓面广、量大,种类繁多。出现了一批以仙居灯彩、朱溪九狮图、卷地龙、鲤鱼跳龙门、石窗艺术、彩石镶嵌、蓝花布印染、下汤农耕文化等为代表的,反映地方百姓生活百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 仙居境内山系绵延、溪涧纵横,诸多居民集聚区相对独立。地势西高东低,南北西三面环山夹一溪,与外界山水阻隔,交通不便,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文化发展环境,形成了“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多样性文化形态特征,兼具山地文化的纯朴和河川文化的灵气。 全面深入的资源普查 为摸清家底,保护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仙居县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普查工作。第一次是上世纪80年代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第二次是2003年启动的历经3年多时间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第三次是2007年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在最近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仙居县围绕“查清资源、规范整理、保护传承、合理利用”目标,按照“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种类”的普查要求,走村串户,访问座谈,进行了全覆盖的调查和登记,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各类民俗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并建立了融声、画、文为一体的资料电子文库。 仙居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普查方法,即:“五个细化”。 一是细化普查准备。分别对普查经费、普查设备准备、普查表格、普查线索提示、普查队伍和普查培训等逐一加以落实和细化。据统计,普查期间全县共投入经费80多万元。其中,县文广新局分别给20个乡镇(街道)添置了电脑、数码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专门印制了3万余张表格,装订成800份分发至各村。同时,组建县、乡、村级普查队伍22支,普查员1123人。开展各类普查培训60余次,培训1286人次。 二是细化普查片区。仙居县按行政区划,将全县细化成东、西两个片区,每个片区分别派驻一支普查业务指导组,到实地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开展普查工作。 三是细化普查步骤。通过采取村报线索、乡查项目、县做汇总的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整个普查工作。期间,要求每个村上报线索不少于200条,每个乡镇完成项目梳理不少于500个,填写重点项目调查文本不少于100个。 四是细化普查责任。仙居县政府将普查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并责成县督查室和县文广新局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县文广新局将普查工作纳入乡镇文化员职称评定送审内容,纳入乡镇文化事业经费奖励前置条件。各乡镇也分别采取村级评先一票否决,乡镇脱产干部量化考核等措施,落实责任,强化力度,使普查工作实现县、乡、村三级联动。 五是细化普查标准。仙居县文广新局分别编制了普查线索填写范例、项目调查填写范例、录音录像范例等内容,指导普查员开展普查工作。同时,按照“就近归类、包容兼顾、大村为主、以人立项”原则,对乡镇一级项目进行科学梳理和立项。遵照“濒危项目优先调查、特色项目优先调查、申报项目优先调查”等3个优先原则,将一批内涵丰富、价值突出、特色鲜明的项目优先纳入调查视线,优先选入成果典籍。目前,仙居县已编印出17卷《仙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典籍》,共300余万字。 扎实有效的保护传承 改革开放以来,仙居县在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进行传承与保护。特别是近年来,仙居县借助相关载体,依托相关活动,弘扬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借助载体,重点保护 目前,仙居县政府已公布了两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针刺无骨花灯等68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被纳入重点保护视线。同时,公布了仙居县首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7个,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2个,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1个,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1个,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场馆2个,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1个。在此基础上,仙居县积极推荐优秀民间艺术申报国家和省级有关保护项目,仙居无骨花灯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九狮图、彩石镶嵌艺术入围第二批国家级名录,石窗艺术等9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仙居县(针刺无骨花灯)被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称号,田市镇(鲤鱼跳龙门)被省文化厅授予浙江省民间艺术之乡称号,并进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公示名单;双庙乡(传统农耕生产工具制作)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立足保护,合理利用 仙居县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项目,逐一加以整理,理清渊源、技艺、特色、价值。对特色鲜明、价值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规划,做好包装,立足保护,合理利用。以仙居花灯为例,仙居县深入发掘针刺无骨花灯优质资源,成功开发出27个传统品类,52个分支品种,并建立了仙居花灯教学传承实验基地。在保护挖掘的基础上,充分运用针刺无骨花灯打造地方文化品牌。无骨花灯因其造型小巧、美观,技艺精湛等鲜明特色,曾多次获省级、国家级奖项。2006年3月,无骨花灯参加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并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收藏。 传承遗产,弘扬发展 一是依托民俗文化展示活动,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举办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2002年10月,承办了由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浙江省文化厅、台州市政府共同主办的仙居·首届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通过全国性文化平台展示和弘扬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借特种邮票《民间灯彩》首发之机举办了“特种邮票《民间灯彩》首发式暨仙居花灯展演”活动,生动地展现了仙居花灯的风采;2007年举办的仙居千年庆典系列文化活动,将众多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舞台剧的形式进行展演,成为宣传和弘扬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方式。 二是依托各类专题展示和竞赛活动,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全县共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馆5个,各个展馆每年都举办各类展示和传承活动。 三是依托传承队伍与基地传承活动,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全县拥有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特色队伍360多支。 四是依托协作、合作、联动等活动方式,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仙居县近年来举办的“文化五联动”活动、“百家俱乐部闹新春”系列活动等,开创了“部门联合动、城乡一起动、乡镇都在动、村村有行动、常年有活动”的农村文化活动新局面,找到了文化活动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的结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