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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23 访问次数:3313
历史文化村镇正成为许多地方旅游新名片,但专家认为,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不宜采取迁走民众,实施单纯意义的“博物馆式”保护,而需要将其纳入到现代生活的轨道,探索更加积极的保护措施。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24日在贵阳召开的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说,村落文化景观遗产因人们的生活而存在,是活态的、变化的物质载体,在保护过程中,不应把“活态”变成“静态”。不仅应该注重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载体,而且应该注重保护人们的传统生活方式,尊重人们的民族生活习俗,保护文明进步的轨迹与过程。
他认为,对于村落整体及其所蕴含的生活传统和民俗文化等,都应加以保护。还应保护形成历史文化村镇整体风貌的山形水系、道路桥梁、绿化植被等背景因素;保护历史文化村镇的原有功能性质,维持其主要的经济、文化活动;保护原有空间格局和自然生态环境。
“保护村落文化景观和乡土建筑遗产是为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为了使保护成果惠及当地民众”,单霁翔说,村落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与所有生活其中的民众密切相关,民众是其保护和传承中的灵魂。在村落文化景观遗产保护过程中,应格外重视当地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应该在尽量维持原有生活特色的基础上,完善历史文化村镇作为生活空间的现代功能,保持乡土建筑遗产内有适量的原住居民,维护其生活气息和文化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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