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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12-21 访问次数:17931
一幅价值四千余元的蜀锦和5包牛肉干被寄件人捆绑在一起,通过快递公司——“宅急送”寄往江苏,到达目的地后,牛肉干完好无损,但收件人盼望已久的生日礼物“蜀锦”却不翼而飞。
“宅急送”承认寄件人何先生的货品丢失,提出给予运费3倍的赔偿,共计54元。对此,寄件人表示无法接受。
寄件人:四千元蜀锦不翼而飞 在客户面前丢尽了脸
“我的客户一打开看,根本没有蜀锦,只有几包牛肉干!明年的生意还指望这个客户,脸都丢尽了!”蜀锦是寄件人何先生送给江苏客户的生日礼物。接到收件人的电话后,他气不打一出来,分明和牛肉干牢牢地捆在一起,怎么最贵的物品就不见了?
18日下午5点,记者在成都锦华路万达广场见到了某广告公司总经理何先生。
何先生告诉记者,11月14日上午,为了维护一位重要客户的关系,他特地在该客户的生日前,挑选了价值4千余元、长约60公分的蜀锦和成都的特色食品,通过“宅急送”成都分公司将物品送往江苏。
由于担心物品损坏,何先生分别用两个纸箱将牛肉干和蜀锦分开包装后,用封口胶缠了6圈,将两个纸箱牢牢地捆绑在一起。
11月14日下午6点,“宅急送”接件员取走货品,收取了何先生36元运费后离开,未在“保价”一栏做任何标记。
记者在何先生出示的“寄件凭证”上看到,货品虽未注明是“蜀锦”,但明确标注了货品总重2.5公斤,长约60公分。
11月17日,快递到了目的地江苏。“只有一个不到40公分的小盒子,重量减轻到0.5公斤,除了5包牛肉干没别的了。外包装上有明显的封口胶被撕毁的印迹,签收单也是坏的。”在江苏的收件人姜小姐说,当时快递称不小心撕坏了签收单,于是拿出一张白纸让其写“收条”,由于很少有接快递的经验,姜小姐收下了已经破损的邮件。
快递公司:确认货品丢失 愿意赔54元
18日,何先生致电“宅急送”客服,几个小时后,“宅急送”方面给出答复:货品已经在南京丢失,但无法确认负责人,只能按照运单背面写明的约定赔偿寄件人。约定是,“寄件人未办理保险或保价的货物发生丢失或破损,承运人受理的快件产品最高按服务费用的3倍赔偿。”而且寄件人寄出的是两件物品,只能用36元运费的一半来做乘法。
照此计算,寄件人只能得到52元的赔偿款。当何先生对此提出异议时,“宅急送”投诉办理处工作人员迅速挂断了电话。
18日下午5时10分,记者再次致电“宅急送”,投诉办理处一位李姓负责人承认寄件人何先生的物品的确丢失,但赔偿金额只能按照运费的3倍计算。对此,何先生也表示难以接受,并提出面谈协商,但这位李姓负责人却以快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
18日下午5点30分,工商部门已受理了此案,具体处理结果需等到下周。
律师观点:“运单契约”法律效力有待商榷
据了解,去年4月,洛阳的李俊自己的两台笔记本电脑被“宅急送”打包寄往外地,到目的地后,其中一台电脑变成了大理石。李俊向相关部门投诉,最终,“宅急送”赔偿其3770元损失。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陈武表示,如果寄件人和快递公司双方有约定,那么一般情况下是按照约定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快递公司出了“霸王条款”,则应该由双方协商,照价赔偿寄件人的损失。
“宅急送”方面的“运单契约”显然是一种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其法律效力有待商榷。陈武说,近几年,邮政行业快速发展,不少私营快递公司活跃于市场,但这方面的法律约束条例还不够完善。现在,亟需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个正在高速扩张的行业。
据了解,《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有以下规定:快递从业人员如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扣留、倒卖、盗窃快件,快递企业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