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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克隆蜀锦处罚50万元

发布日期:2008-09-08 访问次数:5660

    蜀锦、蜀绣上漂亮的图案让人爱不释手,并频频出现在书籍、画报上供人欣赏。从今年起,这种行为如果未经授权就是违法。29)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传来消息,蜀锦、蜀绣产品将建立版权保护机制,发现盗版、假冒蜀锦、蜀绣,最高赔偿将达50万元。
    “蜀锦、蜀绣是四川特产,由于没有很好的保护,不少珍贵产品流失甚至不复存在。”成都市新闻出版局透露,今年将重点加强蜀锦、蜀绣产品的版权保护工作。对伪造“冒牌货”行为有三层处罚:1.行政处罚:处以经营额3倍以上或10万元以下罚款。2.民事赔偿:根据盗版情况,产权人最高可提出50万元赔偿。3.刑事处罚:可对违法者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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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锦:四川以前为古蜀国,“蜀”即蚕桑,生产彩锦的历史源远流长。西汉时,花色品种繁多的蜀锦已行销中原。到了唐代,蜀锦已通过丝绸之路远销西方各国,通过海运外销日本。蜀锦与南京的云锦、苏州的宋锦、广西的壮锦一起,并称为中国的四大名锦。
    蜀绣:又称“川绣”,产于四川成都。早在汉代,成都的织锦业就很发达,朝廷还专门设置锦官来管理,成都因此又称“锦城”。蜀绣是以四川成都为中心的刺绣产品的总称。它以软缎和彩丝为主要原料,运用独特的绣技,绣制被面、枕套、衣、鞋和画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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