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留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10月1日起 全省历史文化名镇都要建立消防队

发布日期:2008-09-10 访问次数:3126

  我省有众多历史文化名镇和旅游风景区,今后,这些地方都将建单独的消防队。省消防总队昨日透露,为解决消防力量不足的现状,我省近日出台了《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消防总队表示,这一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一些重点地区率先作出消防要求,规定全省的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GDP超过10亿元,以及易燃易爆企业密集地区和远离消防站的国家级旅游风景区,今后都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姚云辉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逢春 实习生赖倩芸

  • 13980803583
  • jinmaxiu@163.com
  • 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2号浣花香广场7楼蜀锦蜀绣处

工作时间

早9:00 - 晚20:00


139808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