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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24 访问次数:5672
截至9月15日,四川省共查处在抗震救灾期间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相关人员172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组织处理6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受到撤职以上重处分19人。这是四川在线记者今(22)日从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徐波表示,目前,全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范有序,灾区重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拨付、大宗建材物资采购等工作已经启动。但个别地方的监管部门对大额资金拨付情况的掌握略显滞后;个别地方存在以“应急”、“抢进度”为名规避招投标制度;个别地方核实灾情不够准确,存在虚报多报灾情现象,导致救灾物品不同程度地库存。
为了更好地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省纪委从非重灾区抽调了26名纪检监察干部,到重灾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挂职;同时,110名纪检监察干部,与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干部,一同被派驻到39个极重灾和重灾县(市、区)的392个乡镇,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成都市纪委书记徐季桢还通报了该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成都市纪委共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情况1373件,办结1200件,解决群众救助问题315件,纠正问题198件。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抗震救灾期间玩忽职受守、失职渎职、贪污私分救灾物资等违纪案件20起,32名党员干部被严肃处理。(记者 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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