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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制订相关法律保护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

发布日期:2008-10-24 访问次数:2895

    在中国民间世代传承的川剧变脸、江南刺绣、南音、昆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缺乏法律上的保护依据,但在不久的将来,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观。     
 
    中国文化部官员2日在此间举行的亚欧会议文化与文明会议高官会后向记者透露,中国已制订《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草案,并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将为濒危的中国方言、服饰、戏曲、民俗文化等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文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洪永平说,这部法律将主要涉及三方面:继承人的保护、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和相关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无人等问题,中国将首先对濒危的非物质遗产进行采集建档,编制名录,再根据重要性和濒危程度由国家财政拨款进行保护和扶持。     
 
    他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属于国际文物保护的新领域,具体操作难度很大。明年有望出台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国家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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