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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0-24 访问次数:3382
记者从汕尾市文化局获悉,汕尾市民族民间文化工程已于今年9月份正式启动。近日,正字戏、西秦戏、白字戏三个稀有剧种以及汕尾渔歌和陆河县河田高景、陆丰皮影艺术作为汕尾市重点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试点项目向省进行了申报。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汕尾市根据上级精神,成立了由市文化局、财政局牵头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汕尾市民间文化保护工作方案,并派专人到省参加专项培训,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当地文化部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整理、收集当地最具代表性和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项目进行上报。
这次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将分普查、登记、分类、整理、出版五个阶段进行。截至于11月底,汕尾市的普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据统计,汕尾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共有5个种类69个项目,分别为古语言文字1个,口述文字3个,传统民间艺术形式40个(包括音乐、舞蹈、艺术、美术、戏剧戏曲、曲艺、木偶),传统工艺与技艺12个,民俗13个。从这次调查结果来看,虽然汕尾市民族民间文化种类繁多、流传广泛,但有将近三分之一的项目面临着失传的境地。其原因是掌握这些技艺的艺人年事已高,又无后人继承,使这些民间技艺因老艺人的离世而逐渐消亡。另外,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由于缺少相关的政策法规、专门人才、管理手段及经费,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一直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目前,在国家文化部将出台保护工程法规之前,汕尾市将根据试点项目和各地民间文化类型实际,按照“轻缓重急、濒危先救”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并由省、市、县、镇四级政府落实保护工程资金,确保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按照省拟定的量化标准,对汕尾市民间文化项目展开普查、登记、分类、整理、保护和创新工作。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同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吸引社会的广泛参与,共同搞好工程建设,形成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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