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中国六处文化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基金会“2006年世界百大濒临危险的文化遗址”(以下简称“百大”)一事,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巡视员、世界遗产处处长郭旃认为,“这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确实是一个提醒和促进。但文化遗产本身的价值及其真正的濒危程度,不能以是否进入‘百大’为评判标准。因为,这个名单和国际公认最具权威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濒危目录’,是完全两码事,毫无关系。”
郭旃说,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是一个需要经过相当多正式程序才得以确认的权威名单,为国际社会公认。凡是进入该名录的文化遗产地,一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机构认定其价值遭受侵害,就会进入“世界遗产濒危名录”。这也是一个权威目录,也需要正式程序来评判。
而世界文化遗产基金会评选的“百大”不同。郭旃解释,它是一个设立于美国的民间文物保护基金,从事的是慈善事业,推出濒危名单是为了找个名目募集资金,协调和促进一些国家遗产地的保护工作,对其进行支持和帮助。
为体现这个支持和帮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每年选出100个被该组织认为受到严重威胁的文化遗产地予以抢救。这些遗产地,有可能是世界级遗产地,有可能只是各国自己的国家级甚至只是省、市、县一级的文化遗址。任何国家的任何一个遗产地,只要认为维护资金存在困难,都可以向该组织递交报告,申请援助,申请成功,就进入该年度的“百大”。
郭旃说,正是由于申请程序的宽松度,“进入‘百大’,只说明该遗址确有抢修的必要,不一定是具有很高等级的遗产。即便是很高等级的遗产进入名单,也不一定意味着就面临不可逆转的毁灭性威胁。因此,很难简单评说这份名单是否重要、是否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