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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40个项目试点

发布日期:2008-10-24 访问次数:2829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讯,在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介绍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有关记者提问。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介绍,目前已确定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试点项目40个,各省也相继确定了一批保护项目,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制定地方政府法规,建立传承人命名活动,为传承活动和人才培养提供资助,鼓励和支持教育开展普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活动,规定有条件的中小学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等多种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我国历来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世纪中叶,我国政府组织文化工作者对部分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使许多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抢救。1979年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撰工作。截止2004年底298部省卷已经全部完稿,并已出版224卷近4亿字,保存了大量的珍贵艺术资源,这项工作被海内外誉为当代文化建设的“万里长城”。
  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对传统工艺美术作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立国家评定机构,保护了一大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命名了200余名“工艺美术大师”;国家还成立了“振兴京剧指导委员会”、“振兴昆曲指导委员会”,从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资金,实施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工程,一批具有悠久传统、民族风格和地方艺术特色的乡镇,被国家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增强了全社会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鼓励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研究和开发。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国家名录,确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国家将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摸底工作,通过建立代表作名录体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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